那一年,我和你曾經約定,要一起在這裡看星星,
如今的你,也在看著嗎?
從口袋拿出手機,打開,發光的螢幕在黑夜中格外刺眼。
而手機桌面上,你我的笑容,真的好甜,但現在看起來…變得好刺眼。
「喀、喀喀、喀…」手指在手機鍵盤上遊走,我輕輕地打簡訊,打給一個不可能會有人回應的號碼。
最近好嗎?你有沒有想我?
甜蜜的句子,這是我們以前碰面的第一句話,記得嗎?
明天要考試,你一定會罵我為什麼不趕快去讀書對吧?我也想呀!可是我讀不下嘛!
…我讓我自己停了幾秒…太熟悉了,和他撒嬌、和他分享自己的生活瑣事…一切都好熟悉…好熟悉…讓我差點忘了…他已經不在了。
「…」平復一下自己的心情,別傻了,他已經不在了,就算這種感覺再熟悉,他也不可能會有回應…振作,芯,不要期望,妳只是單方面訴說而已…。
我抬頭看著星星,最亮的一顆會是你嗎?你說你希望離開後可以化成星星,因為那樣可以永遠,看著我。
…呀…思念…。
你呢?你在做什麼啊?小奇過得好嗎?牠有沒有想我啊?哈哈!我以前常常跟你一起帶他去散步,牠應該也會想我才對吧?你們一定要想我喔!以前和你交往那麼久你不會那麼快忘記我吧!要想我喔!以前那個每天纏著你、叫你教數學的煩人精應該不會那麼快忘記吧?要想我喔!以前一起去找美術老師的大膽夥伴,你不會忘記吧?要想我喔!不然下次就不幫你買飲料!
………好多好多呢,我和你,曾經一起走過的事,你會懷念吧!懷念我和你曾經的所以事…所以…要想我喔…
要想我…請你想我….。
「嗚…嗚嗚…」淚水滑落在手機上,模糊了你的臉。好希望…能和你再走一次…那天鋪滿櫻花的步道…。
……好想你喔…
我真的…好想你喔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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嗯好我說過我短篇要有突破,所以試著用女生的第一人稱~
......這是極限了...不到一千個字..好難打@@
科科好吧要的就把它撿走吧
這本來是我寫短篇預設好的結尾,先打出來之後我開始寫正文
結果寫到最後女主角變成噬屍類....
哇...新嘗試耶我沒寫過恐怖小說...
短篇愛情+男生第一人稱=還可以的短篇愛情小說
短篇愛情+女生第一人稱=字數超過一千字即開始崩壞
....恩對,要撿就撿走吧個人覺得還不錯(欠打)
那大家基測加油囉~ (最近都用這個當結尾xD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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